交通运输部部署开展全国内河水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发布时间:2025-03-05 06:20

交通运输部从即日起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内河水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防事故重复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内河水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覆盖内河水运企业,重点聚焦客运企业和所属船舶,从企业、船舶、船员、通航环境和交通秩序四个方面精准排查,切实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坚决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一是重点排查企业未按要求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航行值班及其岸基、船舶管理制度举措不落实,未按要求配备岸基管理人员,未经许可或超范围违法经营等问题隐患。二是重点排查船舶未持有有效证书,配员不足,主辅机等关键设备、航行灯号雾号、无线电通信设备、消防救生设备存在严重缺陷,违规关闭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问题隐患。三是重点排查船员未持有有效证书,未按要求值班值守,不熟悉航行安全制度和规则要求,不熟悉关键航行安全设备操作规程,疲劳驾驶,值班期间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打电话、看视频造成疏忽瞭望等问题隐患。四是重点排查未按要求保持无线电通畅,违反通航要求横越航路、抢船头、大角度转向,未使用安全航速,违反特殊规定航行、锚泊、夜航,违反禁限航规定冒险航行等问题隐患。

根据整治工作要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客运航线安全评估,及时增设客运航线助导航标识,加强客运航线安全警示信息播发;督促客渡运生产经营单位加强营运全过程监控能力建设,及时配备船舶驾驶台监控和岸基监控系统,短期内无法配备到位的要制定有效管控措施;对涉客船舶驾驶员开展履职能力评估,对不具备安全操作能力的要督促企业及时调岗;迅速会同船舶检验机构开展一次全覆盖船舶安全检查,督促船舶立行立改,确保船舶缺陷动态清零,对存在滞留缺陷的船舶坚决予以停航。

此外,整治工作要求相关单位领导带队开展现场督导,将压力传递至基层执法站点,传导到企业从业人员,压实最末端安全管理责任。湖南、浙江、四川、湖北、江苏、贵州、云南等客船数量较多的省份,要建立省、市两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包保和督促检查制度,确保排查整治责任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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